國家版權局出手!版權圖片的正確打開方式是…… 二維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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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表時間:2019-04-17 08:45 這兩天刷屏的不僅僅是人類首張黑洞照片, 還有視覺中國的“黑洞”事件! 在天津市網信辦連夜約談視覺中國網站后, 近日,國家版權局也發(fā)聲表示: 近日,“黑洞圖片”版權問題引發(fā)關注。國家版權局重視圖片版權保護,依法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。各圖片公司要健全版權管理機制,規(guī)范版權運營,合法合理維權,不得濫用權利。國家版權局將把圖片版權保護納入即將開展的“劍網2019”專項行動,進一步規(guī)范圖片市場版權秩序。
目前,黑洞照片的著作權歸屬已經水落石出,但此次事件也須引起大家對版權的高度重視:無論是圖片的真正著作權方還是使用方,都需要一個更加科學且便利的方法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 版權、商標權、肖像權啥關系? 圖片版權歸屬誰? 如何正確、合法使用一張圖片? 請往下看 01 版權、商標權、肖像權的關系?
版權、商標權、肖像權原理不同,保護的對象不同,大體上是并行不悖的,但又有所牽連。
肖像權保護的是公民的“外在形象”,《民法通則》第100條規(guī)定:“公民享有肖像權,未經本人同意,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?!?/span>
商標權保護的是“商譽”,商標又可分為注冊商標和非注冊商標,注冊商標受到嚴格的限制,不得侵害他人的版權和肖像權,否則將有可能被撤銷,企業(yè)在設計logo時,以原創(chuàng)為原則,避免侵害版權的風險。
版權保護的是“人類創(chuàng)作”,具體來說,是保護權利人,一件侵權的作品,依然享有版權,未經許可使用,依然可能侵害版權。
總結一下,肖像權人畜無害,你長得再隨意,都不可能侵權;商標權最謹小慎微,一旦侵害他人的肖像權、著作權,可能就無法申請注冊商標;版權最隨意,主要關注是否具備“獨創(chuàng)性”,只要具備獨創(chuàng)性,我們一邊要追究權利人的侵權責任,一邊要保護權利人的版權權利。 02 “黑洞圖片”的版權花落誰家? 視覺中國號稱“享有版權”。但版權有位階之分,視覺中國獲得“非獨占式許可”,只能保證自己使用。
想要阻止他人使用,需要獲得“獨占式許可”。視覺中國號稱“獲得版權”,無非欺負法盲,想要渾水摸魚。
根據歐洲南方天文臺發(fā)布的公告,任何人都可以可以在“完整引用”的條件下免費使用,哪怕用途是商業(yè)的。 If you want to use our materials without having to pay, the full image or footage credit must be presented in a clear and readable manner to all users, with the wording unaltered。 大意是:如果您想使用我們的材料而無需付費,則必須以清晰易讀的方式向所有用戶呈現完整的圖像或素材,并對措辭不作出修改。 當然,“黑洞圖片”是否有版權,也要打一個問號。根據有關法律及國際條約,“黑洞照片”在版權上收到多個挑戰(zhàn):只有人類“創(chuàng)作”的作品,才享有版權;
第一,創(chuàng)作是主觀的,而根據新聞報道,“黑洞圖片”是在科學家搜集的數據的基礎上,根據一定的技術手段和數學公式“模擬”出來的,這個過程是客觀的,既有可能因為并非“創(chuàng)作”而不受法律保護。
第二,思想與表達混同,版權法保護表達,不保護思想,這是一個原則,但是當某種思想只有一種表達時,為了避免思想被壟斷,我們將不保護該表達,目前看來尚無其他技術可以生成黑洞圖片,既有可能因為“思想與表達混同”被認定為不享有版權。
我們假設“黑洞圖片”享有版權,那么“黑洞圖片”屬于由于具體的科學家均是為南方天文臺服務的,黑洞圖片屬于典型的“職務作品”,其版權屬于南方天文臺,參與創(chuàng)作的全球合作單位,也可能成為共同權利人。 03 如何正確、合法地使用圖片素材?
關于版權,有一個誤解:非商業(yè)用途的,可以直接拿走。根據法律規(guī)定,并不根據用途來區(qū)分,哪怕是公益用途,依然可能構成侵權。
正確、合法地使用圖片素材,要從兩個方面下手:
第一,盡量用無版權圖片,尤其是經典的油畫作品,均出自大家之手,經過時間的考驗,是不二的選擇;
第二,獲取合法權利來源,包括購買付費圖庫、獲得作者授權,獲得授權之后,可以根據授權內容合法使用;
第三,注意如何合理使用,根據法律規(guī)定,“為介紹、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,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(fā)表的作品”,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,不向其支付報酬,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稱。
換言之,使用的圖片必須與文章具有關聯性,且是為了“評論”“說明”問題而引用,如果是作為封面插圖,依然會構成侵權。
如果收到圖庫的律師函,主要考慮通過幾個路徑抗辯:
第一,使用的作品是否獲得了授權;
第二,是否是同一張作品;
第三,是否有更早的他人發(fā)表的作品;
第四,是否獲得了真實、合法的授權;
第五,是否構成合理使用。 法諺:所謂的版權,就是用利益之油,去澆灌創(chuàng)意之火。版權應當保護創(chuàng)作,而不是妨害創(chuàng)作。我們支持合法的維權,但渾水摸魚的敲詐,應當堅決取締。 本文轉自寶付,如有侵權問題,請及時聯系刪除。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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