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營業(yè)執(zhí)照已注銷,如何轉讓該公司名下的商標? 二維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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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表時間:2024-11-01 08:52 該情況可以辦理商標移轉。分為以下幾種情況: 一般注銷程序,一是清算過程中已經處分商標的,由繼受方辦理商標移轉,需提供以下材料: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,證明公司法人已經注銷;登記機關出具的清算組備案通知書;登記機關存檔的注銷清算報告;證明有權利繼受商標的其他文件。其中,證明清算過程中已經處分商標的證據材料,可以是當事人與清算組在清算期間簽訂的合同,也可以是清算報告中關于商標權歸屬的約定。 二是清算過程中未處分商標的,需額外提供以下材料:證明在清算過程中沒有處分過該商標權,該商標權確屬清算遺漏資產。一般而言首先要提供注銷登記時所附的清算報告(工商局存檔的),應無明確商標處分的內容;在此基礎上,鑒于清算報告通常會說明全部債權債務已經處分完畢,清算組成員及全部投資人要出具相關承諾和保證,確認未曾在清算中處分過該商標權,并愿意為此保證承諾承擔連帶責任;證明全部投資人同意該商標權的轉讓:一般應提供登記機關出具的投資入名單;全部投資人的身份證復印件;全部投資人簽字的同意轉讓文件。 簡易注銷程序。除公司主體簡易注銷證明外,應該提供的證據材料有:證明屬于清算遺漏資產的證明:全體投資人證明在清算過程中沒有處分過該商標權,該商標權確屬清算遺漏資產,并愿意為此保證承諾承擔連帶責任;證明全部投資人同意該商標權轉讓的書面文件:一般應提供登記機關出具的投資人名單;全部投資人的身份證復印件;全部投資人簽字的同意轉讓文件。 相關服務:商標轉讓?代辦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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